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磷石膏回采,回采量约8116305立方米(压实方),包含挖、装、运输等,将磷石膏原料回采并运至磷石膏改性装置,运距2.5公里以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双哨磷矿厂磷矿生态修复项目磷石膏原料回采、运输劳务
2.1项目名称: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双哨磷矿厂磷矿生态修复项目磷石膏原料回采、运输劳务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计回采磷石膏约8116305立方米(压实方)投标人负责回采挖、装、运输磷石膏原料至磷石膏改性装置。柳树箐渣库磷石膏原料回采及加工工作的数量,可能因产业政策影响、业主生产安排、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工作量减少或增加,结算时以实际统计数量为准,结算按照双哨磷矿生态修复项目回填压实后的工程量结算,压实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报价风险。投标人负责油料费、挖、装卸、运输,从渣库库内磷石膏至磷石膏改性装置上料口,含改性装置上料,投标人负责运输道路的修建、扩建、日常维护、洒水降尘和土林地征占(租)用及运输过程环保等工作及运输道路满足日运输量要求的所有费用。
2.4项目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双哨磷矿厂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预计回采磷石膏约8116305立方米(压实方,双哨矿坑堆填边坡坡顶红线向内5m压实度要求0.92(含坡面),5m以外滩面压实度要求0.85)投标人负责协调磷石膏生产企业、所属地方市区政府、街道(工业园区)及村级关系,工作内容包括挖、装卸、运输、含改性装置上料、运输道路的修建、扩建、日常维护、洒水降尘和土林地征占(租)用及运输过程环保等工作。
2.6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
2.7 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1)按磷石膏基新型材料回填区域实际回填且满足设计要求压实工程量计算;招标人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对应支付劳务费;
2)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或票据。
2.8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环保、安全等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双哨磷矿厂磷矿生态修复项目磷石膏原料回采、运输劳务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至少1个(含在建)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且近3年安全生产业绩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且最近12个月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4-30 09:00 至 2024-05-10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