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任丘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衡山道(北站路-规划创业路)配套建设 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任发改审字【2023】35号 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备案登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为: 任丘市
2.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3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主要服务范围包括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配合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建议;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采购方案的控制及审核;苗木认质认量、缺陷责任期内修复方案的审核和修复过程的监督;及时分析设计、施工、监测等资料,负责对因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的各种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合理交叉施工的总体控制管理;监督、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投资及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对整个项目合理工期施工进度的控制;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收集编制工程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对其审查;做好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所出现的缺陷,参与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调研、分析,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及缺陷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监理工作涵盖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养护期、最终结清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
2.6 建设规模:衡山道位于任丘市,是南北向的城市主干路。衡山道北起北站路,南至规划创业路,规划横断面为四幅路形式,道路全长约373m。道路横断面为:两侧机非分隔带均宽5m,两侧非机动车道均宽3.5,两侧人行道均宽3m,道路两侧生态修复均宽15m。设计雨水主管道分别位于道路中心线两侧25米处。设计污水主管道分别位于道路中心线两侧29米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照明、通信、电力、生态修复、交通等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有关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2.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在投标单位具有近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4年2月-2024年4月;
3.4 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要求具备足够的人员、经验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业绩和信誉
良好。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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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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