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 河北安平高新区经三路、纬三路道路建设工程 ,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投资【2023】146号、1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内容包括经三路北延250米(纬三路以北)道路工程、纬三路(经二路至经三路)(经六路至毛庄村)道路工程。道路拆除1664㎡,人行道路面硬化5509㎡、机动车道路面硬化23546.56㎡,铺设路缘石2580m、侧石1840m、平石2580m。回填土方15939.5m3。
2.3 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2.4质量标准:合格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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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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