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2024-2025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2024-2025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自主开发基本建设项目: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招标人在全国各地(详见2.2招标范围)的69个陆上风电项目、陆上光伏项目、海上风电项目、独立储能项目开展建筑安装合同完工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建设管理审计。
2.1.2合作并购基本建设项目: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招标人在全国各地(详见2.2招标范围)的23个合作并购的陆上风电项目、陆上光伏项目开展建筑安装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一、二、三、四标段为自主开发建设项目,五标段为合作并购项目。每个标段详细项目清单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2.2.1 一标段:江苏、福建、安徽等区域17个自主开发建设项目(含1个房建项目)建筑安装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2.2二标段:云南、广西、广东等区域19个自主开发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2.3三标段:甘肃、陕西、宁夏等区域16个自主开发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2.4四标段:内蒙古、山西、河北等区域17个自主开发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含1个海上项目)。
2.2.5五标段:全国范围内23个合作并购项目建筑安装合同完工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累计具有以下业绩,须提供含有委托方盖章的委托合同、审计通知、审计评价函、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至少具有 3 项风电或光伏或储能或光热项目的包含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管理审计内容的业绩。其中不同业态审计业务中要含有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管理审计三个工作内容。如一个项目仅含两项审计内容,另一个项目含有另外一项审计业务,相加后算一个项目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①自主开发建设项目(一至四标段):
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且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风电或光伏或储能或光热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和工程管理审计或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业绩(须提供含有委托方盖章且有审计人员名单的委托合同、审计通知、审计评价函、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
②合作并购项目(五标段):
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风电或光伏或储能或光热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业绩。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2020、2021、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 投标或报价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两个标段,两个标段人员须分别满足各自标段人员的相关要求,其中:一、二、三、四标段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