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十四化建市政公司-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苏大堰周边外电安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四化建市政公司-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苏大堰周边外电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A7GXCGFA240322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A7GXCGFA240322001/01
标段(包)名称:十四化建市政公司-六安市城区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苏大堰周边外电安装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苏大堰项目1号和3号变电所设备安装,包括高压成套配电柜、变压器和电力电缆安装等
2.2 计划工期: 30天
2.3 建设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十四化建合格分包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