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 北京工电大修段
丰沙线水害复旧棚洞施工监理项目公开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4-19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丰沙线水害复旧棚洞施工工程根据集团公司以《北京局集团公司水害复旧计划调整变更通知单》(京铁计安调整【2024】1号)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
2.2 项目规模:
通过增设棚洞、增设混凝土挡墙等措施解决隧道洞口山体落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区段设备稳定性、抗洪能力。
标段 | 项目内容 | 质量要求 | 单位 | 数量 | 维修地点 | 维修期 |
A01 | 丰上26#隧道出口棚洞 | 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施工质量需满足《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18)中桩基础条款、《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 TG/GW 103—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207—2017)、《客货共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53—2017)、《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TG/GW 102—2019)要求,施工过程严格遵守《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20、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施工〔2021〕300 号)要求。 | m | 65 | 丰沙上行线K51+541.84m-K51+606.84m |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 |
混凝土拦石墙 | m | 38.2 | 丰沙上行线K51+606.8m-K51+645m | |||
路堑天沟修补 | m | 75 | 丰沙上行线K51+560-K51+640 | |||
丰下30#隧道出口棚洞 | m | 25 | 丰沙下行线K53+981m-K54+125m | |||
渡槽 | 座 | 1 | 丰沙下行线K53+989m | |||
混凝土挡墙 | m | 40 | 丰沙下行线K54+055m-K54+095m | |||
路基注浆 | 延米 | 45 | 丰沙下行线K54+075m-K54+120m | |||
高能级柔性拦挡网 | ㎡ | 约400 | 丰沙下行线K53+981m | |||
丰上39#隧道出口棚洞 | m | 17.595 | 上行线K62+392.39m-K62+433.45m | |||
丰下38#隧道出口棚洞 | m | 34.615 | 下行线K64+171.33m-K64+206.33m | |||
导流墙 | m | 38 | 丰沙上行线K62+380m洞顶 | |||
排水沟 | m | 62 | 丰沙上行线K62+380m洞顶 |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A01。
工程数量为:1、丰上26#隧道出口棚洞工程(65m棚洞;38.2m拦石墙;75m路堑天沟修复)。2、丰沙下行线K53+981-K54+125崩塌落石、泥石流整治工程(25m棚洞;渡槽1座;40m混凝土挡墙;45延米路基注浆;约400㎡高性能柔性拦挡网)。3、丰沙线上行K62+390~ K62+416丰沙线下行K64+177~ K64+210泥石流沟谷整治工程(上行线增设17.595m棚洞;下行线增设34.615m棚洞;导流墙38m;排水沟62m)。
计划工期:2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监理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工程监理主要内容:
上述施工范围内的监理工作以及协助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工作和按国铁集团现行规定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其他内容。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标段编号:A01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铁路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年龄不超过 65 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1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监理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1 年及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财务状况良好,应附近3年(2021年-2023)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①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履约情况: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其他情形:
①诉讼及仲裁:2021 年3 月至2024 年3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履约情况:投标人在2021年3月至2024 年3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中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③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0〕116号)被停标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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