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3共玉高速野马滩震损段恢复重建工程、国道345线杂多至查
吾拉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54+000段及莫云支线段
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单位询比采购公告
G0613共玉高速野马滩震损段恢复重建工程、国道345线杂多至查吾拉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54+000段及莫云支线段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单位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G0613共玉高速野马滩震损段恢复重建工程、国道345线杂多至查吾拉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54+000段及莫云支线段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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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G0613共玉高速野马滩震损段恢复重建工程:本工程路线全长4.581公里,其中整体式路段1.231公里 ,分离式路段3.35公里 ;新建中桥 82米/1座 ,涵洞5道。
国道345线杂多至查吾拉段公路改建工程K0+000-K154+000段及莫云支线段:本工程地处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境内,其中:K0+000~K4+005.544杂多县城过境段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采用18m,12m;K4+005.544~K33+000完全利用段(完全利用杂多县城在建城市道路7.444456Km,完全利用已建省道224线21.55Km)技术标准采用现有道路标准;K33+000-K82+150结多乡岔口至阿曲河段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二级公路标准测设,设计速度分别采用4Okm/h、6O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采用8.5m,阿多乡过境按12m 满铺考虑。K82+150~K129+952.515阿曲河至玛森曲段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二级公路标准测设,设计速度分别采用40Km/h,60Km/h。路基宽度采用8.5m。全线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大桥1/100,小桥、涵洞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0g。 莫云支线路线全长32.599公里,设大桥463.58米/1座,中桥134.16/2座,涵洞85道,平面交叉3处,停车港湾4处。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米,其中莫云街道段路基宽12米。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验收调查实施方案编制、现场调查、编写验收调查报告、完善施工期监理监测相关资料、应急预案编制、调查报告评估及专家评审、环境监测、完成环境保护验收报备等相关工作。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之日止。
2.3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项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投标。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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