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传院食堂及误餐副食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
省传院食堂及误餐副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省传院食堂及误餐副食服务采购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省传院食堂及误餐副食服务采购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包1:1家;包2:1家。
1.7分包情况:2个包。
1.8预算金额:0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1:食堂服务;包2:职工误餐副食供应采购。
2.2服务期限:包1-包2: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再延续1年。
2.3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包1:须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所提供清真餐食的企业须具备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2: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和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所提供清真餐食的企业须具备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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