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曙光建设 南京
中化蓝天电子材料(郴州) 海棠1706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曙光建设公司南京 -中化蓝天电子材料(郴州) 海棠1706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曙光建设 南京 中化蓝天电子材料(郴州) 海棠1706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曙光建设公司南京 -中化蓝天电子材料(郴州) 海棠1706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023JZ008Z28-LW00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3JZ008Z28-LW007/01
标段(包)名称:曙光建设公司南京 -中化蓝天电子材料(郴州) 海棠1706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
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规范等要求完成中化蓝天电子材料(郴州) 海棠1706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部分施工内容 (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包括下列项目:全氟烯烃车间、装卸车栈台、甲类仓库、环保车间、门卫室和综合楼土建范围内钢结构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2 计划工期: 224天
2.3 建设 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本工程业主和组织招标的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坚持文明施工。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潜在投标人在中化学土木工程 /中化学曙光建设 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2 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 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