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一二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整改项目GDS控制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40326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县撮镇东3公里处),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项目现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一二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整改项目GDS控制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一二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整改项目GDS控制系统采购; 项目 2.2招标范围: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一二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整改项目GDS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技术服务(投标人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他附属设施,开车以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有义务加以说明,以供招标人选择)。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格书》。 2.3交货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之内货到现场(或自报最短交货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在国内不少于一份GDS控制系统集成业绩,并附相关的合同复印件作证明。(投标文件需附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业绩复印件内要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时间、合同内所投GDS控制系统的控制器名称,合同字迹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无效标。 4.投标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