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北冶乡狮子坪、黄安、塔崖村施工,建设内容:北冶乡狮子坪、黄安、塔崖村;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特别提醒:1、各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分别在“石家庄市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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