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浙江
南京诚志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
十四化建浙江 -南京诚志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南京诚志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项目设备及钢结构安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浙江 南京诚志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四化建浙江 -南京诚志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南京诚志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项目设备及钢结构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AAGXCGFA240229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AAGXCGFA240229001/02
标段(包)名称:十四化建浙江 -南京诚志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南京诚志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设备及钢结构安装
招标内容及范围:全场设备及钢结构安装
2.2 计划工期: 90天
2.3 建设 HSE管理目标为: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对外界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污染事件。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 化学云采网合格分包商;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劳务资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