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第二次
1.2
1.3项目概况:
对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进行报废处置,包括仪器设备、电子产品、车辆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进行报废处置(清单详见公告后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报废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固定资产478台(套)全部报废手续,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2.3服务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5踏勘现场: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请各供应商与2024年03月14日,上午09:00前到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采购人统一安排踏勘现场。
(2)踏勘现场所需交通工具请各供应商自行安排,由此产生的费用供应商自信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2024年03月14日上午09:00未到场的供应商视为自愿放弃踏勘现场,由此带来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组成;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资质强制性要求;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
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采购人指定的
账户名: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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