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园区配套蒸汽管网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2310-130274-89-01-1615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园区配套蒸汽管网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审批投资【2023】 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园区配套蒸汽管网项目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园区配套蒸汽管网项目施工总承包为蒸汽管网埋设工程,工程预算额为7472348.29元,该工程建设资金由财政出资。
2.4合同估算价:7472348.29元;
2.5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1.2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均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1.4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需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2、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本项目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冀政务办规 〔2023〕7号)、《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参照“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模式开展本次交易活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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