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盐碱 机械洗盐生产承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440CITC705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盐碱 机械洗盐生产承包项目(重新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机械洗盐生产线主要承担盐碱 原料盐和洗涤再生盐的生产,原料主要采掘于吉兰泰盐湖规划区域内(原料采掘范围1-4公里),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的采掘、运输、筛分洗涤、成品盐的集坨、破坨以及筛出物的清理、集坨、破坨工作。每年生产期自3月至11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盐碱 南线、西线、北线(北一线与北二线合并承包)三条机械洗盐生产分别承包,包括生产过程费用、生产过程发生的电费、维修费用以及清卤沟的疏通及淤泥清理拉运。共分为三个标段,生产期为3月-11月
一标段:南线机械洗盐生产承包项目,有两条生产线,一条生产线生产原生盐,年产量为10万吨,回收率为50%;另一条生产线生产再生盐,年产量为14万吨,回收率为55%。
二标段:西线机械洗盐生产承包项目,主要生产原生盐和再生盐,年产量为24万吨,其中原生盐年产量为16万吨,回收率50%;再生盐年产量为8万吨,回收率为55%。
三标段:北一线机械洗盐生产承包项目,主要生产再生盐,年产量为15万吨,回收率为55%;北二线机械洗盐主要生产原生盐,年产量为10万吨,回收率为50%。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不得为《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台挖掘机、2台装载车、6台运输车;(须提供购车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报名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