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梅江灌区2024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2014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江西梅江灌区2024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江西梅江灌区2024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主要应用于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包含约18km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及配套弯头、三通等配件。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江西梅江灌区2024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约18km)及其配套弯头、三通等配件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第三方检测报告、二维码信息录入、安装技术指导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
2.3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本项目所有合同物资分批次交货,第一批货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买方正式交货通知10天内开始按需交货,其余批次在接到正式交货通知7天内开始按需交货,合同物资交货期至2025年5月(买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合同交货期)。
交货地点和方式:江西梅江灌区2024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采购项目工程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主要为江西省梅江灌区工程(含商业区、郊区、居民小区),卖方自行考虑交通运输及卸货、城区交通管制措施以及夜间卸货的情况。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及安全监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以下两点需同时满足):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生产制造商;
②具有玻璃纤维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含DN2200或以上规格)。
(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可含配套管件)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不低于500万元合同内物资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2021年度、2022年度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具备DN2200或以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的生产能力(提供生产线采购合同以及采购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线可以作为有效资质要求认定,租赁或融资租赁或控股公司的生产线不作为有效资质要求予以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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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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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t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