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芜湖北焊轨基地钢轨焊机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4-008-GZ-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芜湖北焊轨基地钢轨焊机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芜湖北焊轨基地钢轨焊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或外企生产产品允许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二)许可和认证:投标设备应符合国铁集团企业标准Q/CR682及Q/CR707的要求。(三)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四)财务能力:投标人近需提供近两年(2021年和2022年)财务报表,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五)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六)用户使用证明:无(七)其他要求: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⑵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进口产品须取得国内针对投标包件的一级代理资格,并取得相应授权函(授权期限不得低于1年,授权函自开标之日起往后3个月内须在有效期内)。⑶进口产品代理单位提供的CE安全认证、授权函等须外方生产企业盖章及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外企的认证证书、授权文件须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提供公证书证明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视为不响应。⑷检测资料要求:无⑸招标文件标注★(下划线)的条文应点对点实质响应,否则导致废标;其它未标注★(下划线)的条文不响应处数累计应≤5处,如有6处及以上不响应则导致废标。⑹投标产品单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限定单价(含13%增值税),否则导致废标。⑺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⑻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如前后不一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一,要求显示唯一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⑼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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