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甲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工程建设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个规划梯级电站的最下一级,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离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00km。距离省会西宁市242km,距贵南县城70km。
羊曲水电站的主要任务是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400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额定水头114m,考虑上游茨哈峡水库调节后,保证出力为268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47.550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3963h。
计划首台机组2024年8月底投产发电,2024年12月底3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准备
现场实地考察,项目消防资料查询,制定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实施方案。
(2)工作内容
1)消防设计审查
①羊曲水电站生产设施消防图纸设计审查,包括羊曲水电站主体工程、集运鱼系统、鱼类增殖站、110kV变电站、6kV后方变电所等生产设施;
②羊曲水电站生活营地消防图纸设计审查,包括羊曲水电站生活营地办公楼、食堂、宿舍楼、污水处理厂、左岸二级泵站及消防综合楼等设施;
③负责完成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当地消防验收主管部门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为完成消防设计审查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④取得地方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2)消防验收
①开展羊曲水电站及生活营地的第三方消防检测,负责完成消防验收办理,取得地方住建管理部门意见;
②负责组织消防验收阶段相关会议会务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③负责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工程消防验收的其他工作,不限于上述工作范围。
1.2.2合同工期
工程具备消防图审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消防设计图审,具备消防检测条件后,接到建设管理单位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开展消防检测工作,要求2个月内完成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招标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近十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截标日),承担过至少一个国内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水电站(含抽蓄电站)或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与对应的合同协议书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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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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