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厂区年度医疗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40120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厂区年度医疗委托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厂区年度医疗委托服务;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为在肥东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为厂区内发生的紧急医疗事件提供快速响应和急救处理,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 2.2、招标范围: 为招标人医务室提供驻厂执业医师1名和职业护士3名及药品(详见药品清单)供应,负责向招标人内部职工提供医疗服务、突发事件急救处理及参加完成招标人组织的各种应急演练工作,并结合招标人企业特点,编制当班职工医疗救治方案,做好岗位职工应急急救医疗保障工作;负责与当地医院建立合作关系,为职工提供转诊和就医绿色通道;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必要服务。本项目所需主要医疗器械由中标人提供,医护人员办公场所、办公家具及120救护车(含设备)由招标人提供。
2.3、服务模式及要求: (1)投标拟派执业医师和职业护士常驻招标人厂区医务室,每天24小时向招标人职工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工作。 (2)执业医师工作日白班必须在岗(不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执业护士每天至少一人24小时在岗(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当班医护人员做好处理突发应急急救等医疗服务工作。 (3)执业医师和职业护士应接受招标人主管部门管理,严格遵守招标人考勤制度。 (4)投标人应与当地医院建立合作关系,联合省立医院、安医一附院、合肥市二院、肥东县医院等上级医联体单位;必要时,由投标人拟派当班执业医师和职业护士负责联系合作医院,为职工救治提供转诊和就医绿色通道。 (5)医护人员进入招标人厂区必须遵守其各项管理制度。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壹年内。(计划到岗时间2024年2月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3投标人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医疗驻厂(或驻点)服务项目业绩合同,并服务良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无效标。
4.投标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