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询比公告
东院区、南院区及康乐家属院配电设施(备)预防性实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活动。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东院区、南院区及康乐家属院配电设施(备)预防性实验项目
1.2
1.3代理机构:伟荣工程项目管理
1.4项目预算价: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项目概括: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2服务期:服务单位(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完成各类配电设施(备)预防性试验工作,试验完毕后及时出具正规的试验报告并签字加盖公章,分类装订整齐,对试验不合格的配电设施(备)给出书面的整改意见。
2.3服务
2.4验收标准:高压设备年检、预防性试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施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操作。
(2)财务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其他要求:
a.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b.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
c.投标人能为招标人提供正规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d.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操作。
e.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两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工作内容,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
g.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省妇女儿童医院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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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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