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农村饮水灾后修复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3】1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核准号:曲行审招核字【2023】34号), 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技术标准和要求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曲阳县农村饮水灾后修复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重建机井1眼、修建井房2座(机井配套1座、重建1座)、修建机井保护房1座、大口井清淤修复3眼,蓄水池清淤修复1座,恢复水泵及配套机电设施1套,恢复重建饮水管道11726米,掩埋管道1733米等。
2.3、建设地
2.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优良。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3.2①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钻井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钻井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以上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以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出具基本户
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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