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外购柴油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外购柴油运输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分公司成品罐区煤基环保矿山专用轻型燃料调和装置,通过外购柴油(鄂尔多斯柴油)与装置自产柴油均匀混合,添加抗磨剂生产煤基环保矿山专用轻型燃料。现需委托专业化单位开展危化品运输服务工作。
2.1.2招标范围:
负责煤制油分公司外购柴油运输工作,预估工作量6000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1.2.1煤直接液化柴油运输:运输量约6000吨,运输起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终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镇煤制油分公司产品罐区,运距约500公里,装卸采用装卸车鹤管,运输采用柴油油罐车。
2.1.2.2煤直接液化柴油运输数量及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单批次运输5日内完成,每批次需连续运输,日运输量不得少于5车。
2.1.2.3投标人中标后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2.1.2.4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1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2.2项目地点:宁夏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危险货物运输3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危化品运输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5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车辆证明材料(车辆登记证和道路运输证和行驶证扫描件)。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2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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