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东武生生物制品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经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牵头人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 ,项目实际建设(使用)单位为巴东武生生物制品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 。
1.3招标编号:0701-2340080500344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1.巴东武生生物制品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89亩(8593.9㎡),总建筑面积为3540.48㎡,新建业务楼主体工程:
(1)业务楼一栋,地上三层;建筑平面呈一字型,长62.55m,宽25.6m。竖向交通联系考虑了三部楼梯、二部电梯及二部提升机,满足疏散要求。一层设血源大厅、血源登记区、体检室、体检侯检区、健康之家、冷冻库、采血室、儿童活动区、质控间、更衣室、实验室、办公室、试剂室、强电间、弱电间、胸片室、配电间、厨房、餐厅、消防控制室、库房、门卫室、宣教区;二层设采前等候区、采后休息区、采浆大厅、免疫注射室、观察室、库房、清洗间、消毒制液室、采浆办公室、热合室、UPS室、采浆耗材库、设备维修间、更衣室;三层设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员工倒班室;
(2)辅助楼一栋,地上一层;建筑平面呈梯形,长12.6m,宽4.2m。设污物暂存间及办公室、污水处理间。
2.2.2.具体以施工图示内容为准。
2.3工期:以业主下发的开工指令后160个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规定及合同规定约定的验收规范标准、技术标准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
3.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若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提供承诺函)。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在本项目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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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