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小区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小区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2023]4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9624.70 平方米 (约合29.44 亩),总建筑面积 62235.4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6321.89 平方米(住宅面积 27501.29 平方米,公建配套面积1302.16 平方米,配套设施面积 17112.59 平方米,车库出入口及其他面积 405.8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5913.57 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 10828.32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5085.25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公建配套、配套设施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项目可建成住房 240套。建设地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其中,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或其投标无效(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