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230363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印尼巴塘水电站(Batang Toru HPP)通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印尼巴塘水电站(Batang Toru HPP)位于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省南部的巴塘(BatangToru)河上,工程区距省会棉兰(Medan)市约400km,距离西苏门答腊省省会巴东市约410km。
巴塘水电站最小调峰持续6小时,电站设4组机组,总装机510MW(主变高压侧),年利用小时数约4369h。
工程主要枢纽建筑物包括首部挡、泄水建筑物、引水系统建筑物和发电建筑物。首部枢纽建筑物采用弧形重力坝坝型,由左右岸挡水坝段和位于河道中部的泄水坝段组成。
引水系统布置于巴塘河的右岸,设拦污栅、事故闸门和检修门,拦污栅前设叠梁门槽备用。全厂设一条引水隧洞,总长12.23km,采用混凝土砌衬。引水隧洞末端设阻抗式调压井,后接压力管道到4组机组。
厂房位于距首部枢纽沿河道16.5km处的河道右岸,由厂房、主变场、开关站和275kW输电线路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厂房平面尺寸约143.0×70.6m。开敞式地面开关站布置在河道右岸,引水调压井西侧,厂房上游约1100m的较平缓的山坡上。开关站出线回路为4回275kV,其中2回至Sarulla substation变电站,2回至Padang Sidempuan substation变电站。
本招标采取公开招标、公开开标的方式。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印尼巴塘水电站(Batang Toru HPP)通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两年质量保证服务。
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资料报审、技术协调、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出口包装、发运(从制造厂到买方指定的上海港或天津港指定地点车板交货的运输)和保险、现场开箱检查、售后服务、质量监督、配合现场试验、配合试运行和协同验收等。
供货范围包括:
(1)通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2)备品备件和消耗材料;
(3)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仪表;
(4)技术资料及文件。
3、采购数量:1批次。
4、交货时间:2024年5月30日。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和工程需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企业,应是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8年至2022年)不低于本次招标参数及技术要求的类似设备的国内供货业绩至少3个,近5年(2018年至2022年)不低于本次招标参数及技术要求的类似设备的国外供货业绩至少2个。(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参数页、用户评价或运行报告,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