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混凝土预制检查井,本次采购材料使用于第一工程公司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工程三工区项目部,采购货物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采购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济南项目承建大明湖排水分区工程,主要承建内容: 1)建筑小区雨污分流及混节点改造工程:3个片区,40个小区,约87km; 2)市政道路排水管线清淤检测修复工程:7个片区,37条道路,约119km;3)市政道路污水主干管功能修复工程:4条道路,分别为:黑虎泉北路、文化东路、东门中水站、东泺河路;4)市政道路混接点改造工程:6条道路,17处混接点改造,分别为趵突泉北路、北园大街、明湖东路、历黄路、泺河中路、文化市场东路。5)污水主干管功能修复工程:1条道路,东泺河路1.2km。2、河道综合治理工程1条河道,为东泺河(全长2.56km,包含1座桥)等配套工程。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工程三工区项目部所需混凝土预制检查井的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本次钢筋混凝土预制检查井(含调节圈)采购总量约7182座,预制检查井的规格和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预制检查井 | 直径700*1500*140 | 座 | 5283 | 1、检查井尺寸含底座高;2、检查井、调节圈均需安装塑钢爬梯;3、调节圈需做企口方便连接;4、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22S521规范执行 |
2 | 预制检查井 | 直径1000*1500*140 | 座 | 1486 | |
3 | 预制检查井 | 直径1200*1500*140 | 座 | 135 | |
4 | 预制检查井 | 直径1250*1500*140 | 座 | 152 | |
5 | 预制检查井 | 直径1500*1500*150 | 座 | 30 | |
6 | 预制检查井 | 直径1800*1500*180 | 座 | 20 | |
7 | 预制检查井 | 直径1800*1200*180 | 座 | 16 | |
8 | 预制检查井 | 矩形2200*1200*180 | 座 | 30 | |
9 | 预制检查井 | 矩形2400*2200*220 | 座 | 30 | |
合计 | 7182 |
说明:本次预制检查井投标报价包含:标准井室(底板、井室)+调节圈+盖板(注:直径700的的检查井不含盖板)。具体规格如下:
①直径700*1500*140高度分解为:含底板高800mm+调节圈(30mm+20mm+20mm)
②直径1000*1500*140高度分解为:含底板高1000mm+调节圈(300mm+200mm)
③直径1200*1500*140高度分解为:含底板高1000mm+调节圈(300mm+200mm)
④直径1250*1200*140高度分解为:含底板高1000mm+调节圈(200mm)
⑤直径1500*1500*150高度分解为:含底板高1200mm+调节圈(300mm)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装卸车费、利润、加工费、相关配套材料组成费用等,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相关费用。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工程完工,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由项目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安排。
5、交货
6、质量要求:检查井采用混凝土排水检查井,符合国家建筑图集标准图集《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22S521、《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16)、《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其他相关的图纸及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检查井配筋参照图集《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22S521,检查井混凝土符合如下要求:主体混凝土强度等级C40,抗渗等级P8,最小胶凝材料用量320kg/m3,水灰比不大于0.45,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1%。最大碱含量3kg/m3。
如规范更新,按照相关规范的最新版本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与本标的物相近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至少2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预制检查井供货业绩,在2021年至今的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的业绩)。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未被列入 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