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信都区水毁护村坝重建项目已由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信批投资【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信都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恢复重建混凝土护村坝9461米,混凝土护村坝基础2705米。 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3、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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