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农村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发改复字(2023)50号、高行审招标核[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高碑店农村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6590平方米,在方官镇5个村建设5个农村农副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其中前曲堤村一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侯鱼池村一层,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三里铺村一层,建筑面积810平方米;宋鱼池村两层,建筑面积1010平方米;马垈西村两层,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3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及相关设备采购,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后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所投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盲评,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具体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6.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1.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1.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所投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7 异议提出渠道:
联系
电
联系电
异议提出平台: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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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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