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福州行车公寓及单身宿舍广告制品制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fjdwc2023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福州行车公寓及单身宿舍广告制品制作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福州行车公寓及单身宿舍广告制品制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报价人须提供税率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报价人须提供税率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对公账户)、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代理);3.须提供近两年供货合同复印件;4.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能力,诚信经营,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企业报名,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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