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批投资[2023]6号、新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1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新河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6个乡镇13个行政村2456户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太阳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43套。建设内容包含铺设污水管网及建设太阳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中铺设污水管管径De315 HDPE双壁波纹管9426.57米,管径De160HDPE双壁波纹管34096.75米,管径De110 UPVC管19813.8米,φ400的检查井2175个,φ700的检查井305个,φ700的沉沙井343个;道路破除与恢复42618.153m²;建设太阳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43套。
2.3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
2.4服务期限:自该项目合同签订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至建设单位止。
2.5其他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2.6招标范围:选定一家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单位,为本项目提供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的
3.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时查询为准,具体查询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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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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