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拟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将办公楼1-7层出租,现委托 对有租赁意向的应征人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HBT-17123114-235401 3.项目 4.拟出租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办公楼1-7层。 5.租赁形式:1-7层分为8个标段,其中:1、3、4、5、6、7每层楼各为1个标段,2层拆分为东西2个标段,应征人可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但同1个标段不可拆分,接受有牵头单位组织的联合投标。承租人不得分租、转租或由承租人以外的第三方实际使用。 6.拟出租场地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出租面积 (㎡) 月租金 (元/月/㎡) 年租金 (元/年) 装修状况 1 证券大厦1层 362.59 20.00 87,000.00 简装 2 证券大厦2层东 412.02 19.00 94,000.00 简装 3 证券大厦2层西 548.40 19.00 125,000.00 简装 4 证券大厦3层 1,140.36 18.00 246,300.00 简装 5 证券大厦4层 1,140.36 17.00 232,600.00 毛坯 6 证券大厦5层 1,140.36 20.00 273,700.00 中装 7 证券大厦6层 1,140.36 21.00 287,400.00 精装 8 证券大厦7层 1,140.36 19.00 260,000.00 简装 备注: (1)证券大厦的物业服务由出租人指定的物业公司统一提供,收费标准为16元/月/㎡,物业合同由承租人与物业公司自行签订,物业费直接由物业公司收取。 (2)承租人产生的水、电、气、停车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应征人资格及经营业态要求 1.应征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应征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应征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征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应征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应征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营业态要求: (1)应征人应不属于地方类金融组织,包括不限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等。 (2)承租后拟经营的用途不属于餐饮、商场娱乐、机械修理、工业加工等易产生污染和高噪音的行业。 (3)应征人应不属于外资控制或参与的企业。 (4)应征人不得从事出租人认为可能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周边生活秩序的项目。 三、租赁意向应征人登记: 1.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3.方式: (1)现场登记: 标书发售窗口,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网络登记: 4.登记费用:100元。 四、租赁洽谈会 1.请具有租赁意向且完成前期报名登记的应征人在以下时间及地点参与本项目征集洽谈会。 (1)时间:2023年12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2.需提供的资料 (1)租赁意向登记表;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应征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简介、租赁经营计划书等。 3.洽谈内容 出租人及代理机构将就租赁场地信息和应征人的租赁意向进行洽谈。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应征人征集活动仅作为招标前市场调查用途,招标(招租)活动正式开始后,将另行公开发布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欢迎有租赁意向的应征人自行现场踏勘。 六、
1.出租人信息 出租人
地
2.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七、征集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公共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