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茶卡哇玉、切吉石乃亥、
切吉敦曲、茶卡盐湖风电场风机叶片检查及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茶卡哇玉、切吉石乃亥、切吉敦曲、茶卡盐湖风电场风机叶片检查及维修项目
合同编号:5121-WLFL-SB/XL-[2024]第1号(总1号)
5111-GHFL-SB/XL-[2024]第3号(总6号)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3-11-01-932-01
发 包
各风电场交通条件及合同主体: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交通条件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1 | 茶卡哇玉风电场 | 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西侧,西距乌兰县茶卡镇约37km,距离西宁市300km。 |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共和风力发电 |
2 | 切吉石乃亥风电场 | ||
3 | 切吉敦曲风电场 | 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西侧,西距乌兰县茶卡镇约37km,距离西宁市300km。 | |
4 | 茶卡盐湖风电场 | 位于省共和县切吉乡西北约26km处,距离西宁260km。 |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乌兰风力发电 |
1.2招标范围
1.2.1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为茶卡哇玉、切吉石乃亥、切吉敦曲、茶卡盐湖风电场112台风机336支叶片内外部检查并对查出的缺陷进行维修。投标人按照风电场出具叶片检查报告,根据检查报告出具维修方案,维修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后实施。
风机叶片检查分叶片外部检查和内部结构检查,叶片外部检查工作应采用吊篮进行检查,叶片内部检查应安排人员进入叶片内部进行检查。
1.2.2 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120天,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施工人员不少于4组,每组4人,分别实施茶卡哇玉、切吉石乃亥、切吉敦曲、茶卡盐湖风电场叶片检查及维修工作。
注:如因特殊情况(天气、疫情、自然灾害、特殊备件、电网原因)导致相关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可申请延期。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员至少2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布的安全相关资格证书。
(3)提供至少8名施工人员高处作业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完成过至少50台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维修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内容要显示风机台数)。
1.6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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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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