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南州贡玛储能电站工程储能系统采购-1(B包80MW/
320MWh)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省海南州贡玛储能电站工程储能系统采购-1(B包80MW/320MWh)
合同编号:待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3-11-01-846-01
发 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省海南州贡玛储能电站工程储能系统采购-1(B包80MW/320MWh)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海南州贡玛储能电站工程为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2标段海南州塔拉滩9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配套储能工程,项目建成后通过协调优化运行,实现间歇性新能源在负荷高峰期为电网提供可靠的电力支撑,缓解电网的调峰压力,提升电网新能源的消纳能力。海南州贡玛储能电站工程位于省海南州共和县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以南40km。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平均海拔高程为2950~3100m,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贯穿场址区。毗邻青豫直流二期配套新能源2标段900MW光伏拟建的海南州基础设施1#330kV汇集站。
该项目最终配置储能系统容量为180MW/720MWh,其中本标段集中式储能系统招标容量为80MW/320MWh。在储能集装箱内配置完善的就地监控和通信、配电、自用电计量、温控、自动消防系统。
1.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80MW/32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在储能集装箱内配置完善的就地监控和通信、配电、自用电计量、温控、自动消防系统。
1.2.2工作内容
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系统(含电芯、模组等)、能量管理单元(EMU)、电池管理系统(BMS)、计量系统、舱体内视频监控系统、附属设备(包括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其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要求与主站同一品牌)、照明、门限开关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的设计。
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主要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其它设备的设计联络会及设计协调会,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储能系统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投标人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或外协。储能系统内部所有部分及其可能涉及到的现场安装、连接等工作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均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投标人须分别提供与投标储能系统内部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芯、PCS、BMS等)型号一致的第三方认证报告和试验测试报告。
1.2.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2.3.1交货要求
供货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30日
交货时间说明:具体以招标人的发货通知为准。
1.2.3.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省海南州贡玛储能电站工程项目所在地,车上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海南州黄河绿色能源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芯或PCS自主研发及独立生产的企业。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电力系统储能设备及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和成功经验。须提供本项目集成系统所选的电芯、PCS、BMS等主设备符合国标要求的检测认证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其中电芯不接受阶段性认证报告,只接受最终报告(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5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须有累计1000MWh及以上容量的储能集成系统(变流器+磷酸铁锂电池系统)合同业绩(其中至少包含500MWh的投产业绩),并至少完成2个容量不小于100MWh磷酸铁锂储能电站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投产验收证明等材料。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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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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