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1GZG11196
项目名称:市交通技师学院入驻科教城购置项目(定制窗帘)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38,129.8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科教城校区办公、教学、生活区定制窗帘):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8,129.8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窗帘及类似品 |
学校办公、教学、生活区房屋窗帘定制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38,129.87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科教城校区办公、教学、生活区定制窗帘)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货物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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