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堡盐场 溴素 浓硫酸二标段采购(2024年度上半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南堡盐场 溴素 浓硫酸二标段采购(2024年度上半年),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堡盐场 ,资金来源为自筹,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南堡盐场 溴素 浓硫酸二标段采购(2024年度上半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南堡盐场 溴素 浓硫酸二标段采购(2024年度上半年)
2.2 项目地
2.3 招标范围:采购二分厂浓硫酸(包括装卸、运输、入库并码放),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数量约为1597吨,具体数量以甲方需求为准。
2.4 材料质量要求:浓硫酸须为硫磺酸或矿石酸,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低于GB/T 534-2014合格品质量标准;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浓度(H2S04%)≥92.5%,灰分≤0.10%。
2.5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二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已中标其中任一标段时,在另一标段评标时,不论其得分情况如何,均将其排名在最后一名,其它排名按得分的高低顺序正常排序,评标顺序按一、二标段顺序进行。
2.6 交货期:分批交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天内送达。
2.7 交货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其它公司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硫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其它公司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并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评标时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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