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建文明城市维修项目已由 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以 迁审投资审字【2023】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创建文明城市维修项目;
2.2建设地
2.3建设规模:一标段:喜峰南路便道维修;二标段:长城路等街道便道维修;三标段:景忠西街等街道便道维修;四标段:津源东街等街道便道维修;五标段:西环路便道维修;六标段:青山南路沥青路面;七标段:包联商城及小区维修。
2.4合同估算价:7479785.53元;其中一标段:1496500.84元;二标段:894929.34元;三标段:919807.95元;四标段:971807.68元;五标段:1442259.37元;六标段:963738.92元;七标段:790741.43元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工期三个月内完成;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创建文明城市维修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采购政策。
3.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