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
襄阳东津新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NH11地块商业室外景观绿化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 襄阳东津新镇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NH11地块商业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66GXCGFA231106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66GXCGFA231106001/01
标段(包)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 -襄阳东津新镇项目(一期)-NH11地块商业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襄阳东津新镇项目(一期)NH11地块商业招标人所属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设计工程施工图所示所有施工内容(不含生活给水、消防给水),包括室外道路及景观绿化、屋顶景观绿化工程、园林给排水、雨 (污)水管网、管沟和化粪池、隔油池、土方开挖及回填等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的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缺陷修复、保修、养护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及招标人指定的其它工作。
2.2 计划工期: 2023年12月10日到2024年3月19日
2.3 建设 投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达不到合同要求,招标人现场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投标人返工,投标人应承担上述返工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含对招标人工期和费用造成的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时,发包人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或人员施工,施工费用将按招标人的计算方法从向投标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中扣除,并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