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综合能源基地一期100MW二期60MW光伏永久临时使用草地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125)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综合能源基地一期100MW二期60MW光伏永久临时使用草地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投标人完成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一期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风光一体化光伏项目永久、临时使用草地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评审意见和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提供项目通过审查所需的报告、资料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批文,负责评审会组织、专家邀请,承担相关的评审会务等费用。
2.2 服务
2.3 采购内容:
投标人完成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一期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风光一体化光伏项目永久、临时使用草地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评审意见和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提供项目通过审查所需的报告、资料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批文,负责评审会组织、专家邀请,承担相关的评审会务等费用。
2.4 服 务 期:
暂定初设图完成后10日内完成林地调查,招标人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资料后20日内,编制单位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报告60日内获得批文。总工期90日内获得山西省林草厅的使用林地批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格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个及以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