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17-ZB-019)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 1号机组脱硝催化剂更换工程项目、3号炉空预器蓄热元件更新改造项目、1号、3号炉电除尘阳极板及阴极线优化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4×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2/17-ZB-01901 1号、3号炉电除尘阳极板及阴极线优化改造 对1号、3号炉电除尘阳极板及阴极线优化改造,提高电除尘电场投入率,从而提高电除尘的除尘效率,降低电除尘出口烟气排放浓度,使电除尘器出口排放烟气含尘量达到设计标准。主要内容:(1)电除尘阳极板及阴极线改造,(2)电除尘机务常规检修,(3)电除尘电气检修等。 详见招标文件。 500 CHDTDZ022/17-ZB-01902 1号机组脱硝催化剂更换工程 1号机组脱硝废旧催化剂拆除、处置,新装脱硝催化剂的设计、制造、强检、运输、安装、调试及检测。 500 CHDTDZ022/17-ZB-01903 3号炉空预器蓄热元件更新改造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范围包括完成空预器蓄热元件的设计、设备与材料选择采购、制造、施工和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直至正常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达标投产,包括生产必须的保温油漆、各种标志标识、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3号炉电除尘阳极板及阴极线优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10.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600MW及以上机组电除尘阳极板阴极线更换施工或优化改造业绩;或3项及以上新建600MW及以上机组整体电除尘建设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工作内容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号机组脱硝催化剂更换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脱硝催化剂全尺寸实验检测评估CNAS认可(认可的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脱硝催化剂活性、脱硝效率、氨逃逸、SO2/SO3转换率、压降、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抗压强度、磨损强度等相关参数),并提交CNAS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台及以上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锅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号炉空预器蓄热元件更新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国内600MW机组空气预热器整机设计、制造、供货、投运业绩2项(按机组统计1台机组的全套空预器业绩计为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投运证明材料。(1)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设备名称型号、关键技术参数、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2)证明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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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