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防爆柴油机履带运输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3-09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防爆柴油机履带运输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原煤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防爆柴油机履带运输车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
2.6 招标范围: 购置高头窑煤矿井下WCL3Y型防爆柴油机履带运输车2台;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验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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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需提供所投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至少2份防爆柴油机履带运输车供货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5其他条件:无
3.2.6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设备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