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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孝感
发布时间:2023-11-07
阅读量:26
大悟县丰店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DW-202310QG-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W-202310QG-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丰店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已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悟发改农经[2023]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丰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 建设规模:(1)生态护岸1425米,其中南田河425米,竹竿河1000米,采用草皮护坡及箱式绿化混凝土砌块挡墙的形式;(2)河道内生态修复1525米,其中南田河425米,竹竿河1100米,主要为种植水生植物;(3)人工湿地60亩。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完成大悟县丰店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31 合同估算价:2719.7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29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或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
招标人: |
大悟县丰店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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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大悟县丰店镇丰乐街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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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10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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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鸿杰 |
联系人: |
张锐、韩旭、龚砚、何兰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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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7718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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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406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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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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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
2023年11月07日
备注: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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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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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ubei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