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8-QT-171)
一、 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海晶1000MW “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0kV送出线路维护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西南部长芦海晶盐田。升压站送出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空线路,全长 18.136km,新建铁塔46基,途经天津市长芦海晶盐田、滨海新区和津南区三个区域。 500kV送出线路起于华电海晶光伏 500kV 升压站,止于天津板桥 500kV 变电站,全长 18.136km,主要采用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新建铁塔46基,其中耐张塔26基、直线塔20基,采用单桩基础与承台桩基础,跨越 220kV电力线3次、铁路3次、高速2次、规划铁路5次、国省道4次,途经天津市长芦海晶盐田、滨海新区和津南区三个区域。线路导线采用 4×JL3/LB20A-400/35 铝包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OPGW-120光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7/18-QT-17101 500kV送出线路运维服务 500kV送出线路运维服务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500kV送出线路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证书中许可类别和等级应同时具有承修类一级和承试类一级或承装类一级,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8.人员要求:(1)主要人员: (2)其他人员:登高人员至少有4人具备“高处作业证以及高压电工证”;定期巡视人员至少有2人具备无人机操作证。 9.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2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施工或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工作范围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盖章的2020年~2022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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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