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烟台电厂磨煤机检修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08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烟台电厂磨煤机检修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2.2 规 模: 华能烟台电厂#4、5、6、7炉制粉系统现有12台MPS160中速磨煤机、12台CS2024-HP称重皮带式给煤机、6台FM275-500风扇磨煤机、6台GMB470刮板式给煤机及附属设备,因检修人员偏少,且制粉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需定期进行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量比较大,需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检修和维护工作,在保证质量、工期、安全的前提下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内的项目。
负责整个合同期限内根据运行状况随时对承包的12台中速磨煤机、12台皮带给煤机、6台风扇磨煤机、6台刮板式给煤机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大修工作,预计中速磨煤机大修18台次,称重皮带式给煤机大修18台次,6台风扇磨煤机大修12台次、6台刮板式给煤机大修12台次;对#4、5、6、7炉12台中速磨煤机、12台称重皮带式给煤机、6台风扇磨煤机、6台刮板式给煤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及现场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烟台电厂磨煤机检修维护工程。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能烟台发电厂。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主要为负责整个合同期限内根据运行状况随时对承包的#4、5、6、7炉12台中速磨煤机、12台皮带给煤机、6台风扇磨煤机、6台刮板式给煤机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大修工作;对#4、5、6、7炉12台中速磨煤机、12台称重皮带式给煤机、6台风扇磨煤机、6台刮板式给煤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及现场文明生产管理工作;修后的设备应有运行保证期。投标人能按时指派足量、能胜任本工程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承担本工程。按照招标方制定的工作量和检修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负全责。投标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检修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以及厂内运输、起重等。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防护设置、施工区域警示、隔离等,并做好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燃煤发电机组中速磨煤机或制粉系统或燃料系统的检修维护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