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 山东发展投资(景泰)A区4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一标PC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邀请询价的方式对本项目商品混凝土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发展投资(景泰)A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标PC工程(下文简称“本工程”)位于景泰县南部的喜泉镇和中泉乡境内,场址中心距离县城约 30km,风电场具体地理位置介于东经 103°52'2.97"~104°15'34.44"、北纬 36°48'33.20"~37°0'38.80"之间,风电场为山地地形,场区海拔高程介于 1740m~2320m 之间。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55.68MW。该项目拟装安装28台5.56MW风机,配套安装28台箱式变压器,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安装4台150MVA的三相三绕组电力变压器。本期建设3台150MVA主变压器并预留一台150MVA主变的安装位置。本站以2回110kV线路接入景泰南330kV升压站110kV侧,通过景泰南330kV升压站主变升压后接入电网。110kV电气主接线:采用“一场两站”的形式,在升压站内设置两条单母线接线的110kV配电装置;主变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每台变压器35kV侧配置1段35kV母线,35kV母线接入风机进线、无功补偿、储能、站用电等;每台主变低压侧每条35kV母线装设1套±45MvarSVG无功补偿装置。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山东发展投资(景泰)A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标PC工程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商品混凝土的成本、固定费用、税金、合理利润、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及所有杂费、管理费、检测样品制作费及售后服务费等。
项目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风机垫层) | C20 | 方 | 1624 | 符合规范要求 |
2 | 混凝土(风机基础) | C40 | 方 | 21840 | 符合规范要求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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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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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供货周期2个月)。
3.2 交货地点
项目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报价人为是生产厂家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 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按照国家最新税收政策执行。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投标人能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4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 报价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