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黄台电厂2023-2024年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053-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黄台电厂2023-2024年劳务用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负责向黄台电厂提供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用工73人,为厂内粉煤灰接卸、煤质采样辅助、锅炉磨辊检修、厂内车辆驾驶等工作提供劳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 黄台电厂2023-2024年劳务用工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2.5 服 务 期:服务期12个月。
2.6 招标范围:负责向黄台电厂提供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用工73人,为厂内粉煤灰接卸、煤质采样辅助、锅炉磨辊检修、厂内车辆驾驶等工作提供劳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电力行业劳务用工服务的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