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服务保障基地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05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服务保障基地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总占地面积约55亩,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限高60米,项目总建筑面积67000m2,包括员工宿舍楼,综合服务活动中心、门卫室、地下人防设施。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服务保障基地设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服 务 期: 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本工程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包括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开展的设计咨询、勘察、设计、技术服务、报告编制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设计前期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钻探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报建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主体工程(含地上、地下建筑设计内容)、人防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给排水、强弱电)、暖通设计、绿色建筑及节能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及亮化工程、室外景观(含绿化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消防设计、市政配套工程设计、配电设施等室外附属工程}及交通影响评估等所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内容、编制各类报建报审所需报告、设备材料技术文件、技术交底及现场技术服务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项目报建报审、施工、调试和最终验收要求。协助配合与政府的协调沟通;在竣工阶段,协助支持竣工图编制。提供整个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全部设计与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设计阶段包含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本工程设计以规划方案设计的策划招标确定中标设计单位,由方案设计中标单位完成概念方案、报建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现场配合涉及的所有设计类型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部分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或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还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2项,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的公寓或住宅设计项目,或以上类型合计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的设计项目。
3.2.3参与项目的团队成员至少3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相关经验。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和设计经验相关材料。
3.2.4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