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06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塔筒供货(南区10套)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位于浙江省玉环市近海海域,位于在建一期(北区)工程南侧。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10.9km,水深约10.3m,海底地形较平坦,为滨海相沉积地貌单元。规划工程场区呈梯形布置,东西长约4.19km,南北宽4.16km,规划海域面积8.6km,总装机容量7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QT-06201 塔筒供货 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南区10套塔筒供货及其中转码头租赁,包含塔筒工程图纸及清单所示塔筒、法兰、内外平台、机械附件、电气附件及外爬梯、照明系统等制作供货,塔筒内电气安装的相关电气试验、检查验收工作,塔筒吊装底座的厂内安装,及中转码头的租赁及设备装卸、储存、保管、二次装船、配套发运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塔筒供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3个海上风电项目塔筒供货制造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用户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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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