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 荆门热电、应城热电2024年液氨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4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 荆门热电、应城热电2024年液氨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华能湖北 荆门热电、应城热电2024年液氨集中采购项目。
2.3 标段划分:标段1:华能荆门热电2024年液氨采购;标段2:华能应城热电2024年液氨采购;
2.4 交货地点:标段1交货 标段2交货
2.5 交 货 期:标段1:接到通知后48小时供货到现场。标段2:接到通知后48小时供货到现场。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若中标,分别与中标标包内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包含2个标段。各标段情况详见下表:
标包 | 项目名称 | 质量标准 | 计划采购数量 | 备注 |
标段1 | 华能荆门热电2024年液氨采购 | 国家标准GB536-2017《液体无水氨》氨含量≥99.8%,残留物含量≤0.2% | 招标数量1350吨,实际采购量以招标方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 每个标段的具体技术要求、合同文本等详见该项目单位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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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华能应城热电2024年液氨采购 | 国家标准GB536-2017《液体无水氨》氨含量≥99.8%,残留物含量≤0.2% | 招标数量1300吨,实际采购量以招标方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押运员、运输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