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年度南航文化传媒飞机行李架广告贴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1728。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含税总额150万元/2年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飞机行李架广告贴印刷 全国范围(招标人指定地点) 1、打样:如需投标人制作小样,投标人需要在2天内完成数码样制作,5天内完成实物样制作,快递时间不超过3天。小样如需再次更改,重复上述步骤。所有产品必须得到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者书面确认后才能开始正式生产。 2、交货方式:采用按订单要求供货的方式,投标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前货物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当期订单的要求供货。打样经招标人确认后,7天内制作完成,物流时间不超过5天,个别偏远地区不超过7天。具体每个地区及对应数量见当期订单。由投标人送交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方式不限。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9 投标人须具备不干胶印刷制作经验。【注意:须提供一份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签订并生效的不干胶印刷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封面、内容页及双方签署页)】 2.10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测试中心(简称:CAAC)出具的符合CCAR25.853(a)的要求或符合FAR:28.134面料阻燃测试的安全要求标准的试验报告。【注意:投标人须提供所使用材料的阻燃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得早于2022年1月1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