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消防监控、巡检维保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216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招标内容是南航新疆 所属办公楼宇消防设施的维保以及全部消防监控室的值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所属办公楼宇及场所、员工餐厅等其他招标人所属场所进行消防监控及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和专项巡检巡查、消防设施维修维护等服务。 序号 采购内容 拟定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 报价格式 备注 服务期 1 消防设施器材设备及配件 223项(据实结算) 详见用户需求各分项限价 投标折扣率(%) 按实际发生项目及数量据实结算 1年 2 消防巡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费用(含工资、社保、管理费及税费等所有费用) 22人 6500元/人/月 投标折扣率(%) 现阶段暂定22人,实际上岗人数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并据实结算。 3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费用(含工资、社保、管理费及税费等所有费用) 4人 10000元/人/月 投标折扣率(%) 现阶段暂定4人,实际上岗人数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并据实结算。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项目预算256万元(含税)/1年。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投标人以第四章《用户需求》中列出的表格为参照,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或服务。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97.5%。投标人所报折扣率超出100%的投标将为无效投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消防监控、巡检维保服务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 1年(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投标人须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1年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发票的检验截图) 2.9 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10 拟投入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